2024年3月18日,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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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恒大地产等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恒大地产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恒大地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方式财务造假,导致2019年恒大地产虚增收入2,139.8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0.14%;对应虚增成本1,732.67亿元,虚增利润407.22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3.31%。2020年恒大地产虚增收入3,501.5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78.54%;对应虚增成本2,988.68亿元,虚增利润512.89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86.88%。
二、恒大地产涉嫌欺诈发行公司债券
恒大地产2020年5月26日发行20恒大02债券,发行规模40亿元;2020年6月5日发行20恒大03债券,发行规模25亿元;2020年9月23日发行20恒大04债券,发行规模40亿元;2020年10月19日发行20恒大05债券,发行规模21亿元;2021年4月27日发行21恒大01债券,发行规模82亿元。
恒大地产在发行上述债券过程中公告的发行文件中分别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涉嫌欺诈发行。
三、恒大地产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恒大地产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中期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的情况;未按规定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针对恒大地产披露2019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涉嫌欺诈发行的行为,投资者因此遭受的损失可以要求恒大地产赔偿。
那么,作为恒大地产的普华永道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关键在于其在审计工作中是否勤勉尽责,是否存在过错。
9月13日,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普华永道恒大地产年报及债券发行审计工作未勤勉尽责案作出行政处罚,认定普华永道在执行恒大地产2019年、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中未勤勉尽责,在审计过程中违反多项审计准则,违背多项审计要求,多项审计程序失效,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作出正确的职业判断,未发现恒大地产大金额、高比例财务造假。
显然,普华永道难辞其咎。
对此,债券持有人可以提起债券虚假陈述诉讼,要求赔偿损失,这些债券包括20恒大01、20恒大02、20恒大03、20恒大04、20恒大05、21恒大01,具体来说:
1、债券简称:“20恒大01”,代码:149021
2、债券简称:“20恒大02”,债券代码:149128
3、债券简称:“20恒大03”,债券代码:149139
4、债券简称:“20恒大04”,债券代码:149247
5、债券简称:“20恒大05”,债券代码:149258
6、债券简称:“21恒大01”,债券代码:149467
其中20恒大01(债券代码:149021)已开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展期方案未获得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该债券应于2022年7月8日兑付利息,2023年1月8日兑付本金。截至到期兑付日,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其他5只债券,截至到期兑付日,发行人仍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也构成实质性违约。
(本文由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刘彦梅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彦梅律师,系金融诉讼、公司诉讼律师,辽宁大学法律硕士,具有保荐代表人(投资银行)资格、证券从业、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并具备20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目前已通过CPA审计、经济法、会计、战略、税法,是为数不多的具有投行、财务思维的律师。曾代理多起投资者诉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股民索赔维权)案件,成功为投资者挽回损失,深得投资者好评。)(刘彦梅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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